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banner
:::
各項訊息
:::
轉知有關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」第4點修正

轉知有關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」第4點修正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11-10 發佈者 : 人事主任
轉知有關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」第4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42602482A號令修正發布,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如附件。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