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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,請依該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規定辦理

轉知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,請依該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規定辦理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1-06 發佈者 : 人事主任
轉知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,請依該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規定辦理,請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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